北京大学收到《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部属高校等单位遵照执行《教育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教育政务数据的共享管理工作,推进教育政务数据的安全有序共享利用。北大网信办、计算中心等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努力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并根据《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持续加强校务数据治理共享工作。现简要梳理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工作主旨
《办法》的印发主要是教育领域为了应对数字时代政府治理的迫切需求,着力解决教育政务数据方面长期存在的“数据共享”难题。加强教育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工作,推进教育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共享利用,是教育部对第809号国务院令《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印发体现了教育领域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助力教育强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二、适用范围与基本概念
《办法》明确教育部机关司局及直属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教育政务数据共享,教育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政务数据共享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相较于2018年《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中“教育部机关及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本《办法》责任单位的范围有所扩大。
《办法》明确教育政务数据的基本概念是:教育部门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不包括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数据。需要关注的是本《办法》中“教育政务数据”相较于2018年《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中的“教育数据”,数据属性强调“政务”。
三、主要原则与权责机制
《办法》明确了教育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指出教育部门要落实教育政务数据共享主体责任,并进一步阐释了教育政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是数据共享交换的总枢纽、平台互联互通的总节点。特别提到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建有数据平台的,应当与教育部的数据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办法》专门对教育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相关的机构职责、目录管理、共享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范,其中共享管理明确了需求部门、数源部门的交互方式和具体权责,以及教育部网信办的审核、协调、监督职责和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中的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
《办法》在保障措施中明确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教育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教育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保障本部门本单位教育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在具体举措方面要加强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
《办法》专章明确法律责任,分别具体规范了教育部门、数源部门、需求部门的违规行为和相应处分,体现了教育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五、北大工作开展与贯彻落实情况
上级的一贯工作要求,北大始终扎扎实实、不打折扣贯彻落实,目前已按照教育部指导要求,积极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并按时填报数据目录,坚决贯彻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持续推动校级数据平台建设,适时接入教育政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并努力配合做好后续共享管理工作。
此外,从2018年开始,北大内部持续开展的数据治理与数据共享工作,形成了一些卓有成效的经验做法,对教育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工作或有更多助力。借本次解读契机一并简要梳理汇报。
2021年11月17日,北京大学第103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发布了北大校务数据治理共享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北京大学校务信息数据管理办法》。该办法参照《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围绕校务数据管理的基础概念、基本原则、主要过程、主要对象和主要关系,明确了校务数据的责任机构以及数据共享过程中的工作方式和管理要求,为学校持续推进数据治理工作夯实了牢固的制度基础,为校内数据采集、应用、安全等相关工作提供规范遵循,促进各单位合理规范的使用数据和管理数据,更加重视并严格落实师生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2022年上半年,为进一步推进校务信息数据的共享应用及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数据申请审批流程,确保数据使用高效、合规、安全,在北大校务信息数据管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网信办(数据办)联合计算中心等单位,依据《北京大学校务信息数据管理办法》牵头制定了《校务信息数据共享审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出台,是对《北京大学校务信息数据管理办法》要义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责任机制,明确北京大学校务信息数据管理工作小组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学校网信办。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明确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及使用。根据校级制度关于数据范畴的分类,在结合管理实践的整体情况,完善数据的用途类别;进一步回应广泛期待,明确数据共享的申请条件和方式,开发校务数据共享服务技术平台支撑网上办事流程;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明确逐级审批与分级分类征求意见。根据学校工作长期以来关于数据共享不同做法取长补短,对共享管理进行具体规范;进一步优化闭环流程,完善技术实施与使用反馈具体做法,明确获得正式审批通过的申请由学校计算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实施方案应报网信办备案。
《北京大学校务信息数据管理办法》及《校务信息数据共享审批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北大校内显著提升了数据治理与数据共享管理工作,赋能校内众多领域提质增效:为教学相关部门的教学评价、课程管理、学科规划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持;为科研相关部门的财务信息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持;为跨校区信息服务提供数据支持;为人事等部门的高校信息统计中的数据支持;为保卫部及相关院系和实验室、会议室出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以及为家属证管理系统、基建管理系统建设、继续教育管理服务系统等业务系统建设中的数据支持;还进一步促进财务部关于财务分析决策与经费查询等业务数据拓展相关工作;促进校医院等优化毕业离校服务工作中的数据支持工作;促进计算中心(校园卡中心)关于拓展校园卡系统数据对接相关工作;促进图书馆、教发中心关于教学资源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持;促进校内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小北学长、北大问学、燕云通融合发展等等,实现了广泛、充分、便捷的数据赋能。
北大校务数据的治理应用与共享管理,历史性化解长期以来的信息数据孤岛问题,促进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直接导致重复填报或复杂流程的现象在校园中已经比较少见。校务数据治理促使校园大数据应用获得丰富的数据标识,有利于多层面呈现校园运行动态。校务数据治理还极大地缩小了校园数字鸿沟,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的创意交融,支持跨领域学术创新活动。
未来,北大的校务数据管理工作,将在上级领导和网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贯彻落实《教育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学校网信办和计算中心将积极开展数据目录管理与数据平台建设,协同校内各相关院系、部门,继续做好校务数据共享与安全管理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智慧校园建设、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增效等持续提供高质量的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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